黃天逸牧師
「記憶」也就是資訊的儲存。當我們接收到資訊時,大腦中的「神經傳遞素」(neurotransmitter)會將這些資訊過濾並儲存下來。這過程聽起來很簡單,然而,「記憶」乃是一個複雜且動態的過程。
相對於「記憶」而言,「遺忘」(forgetting)可以說是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的一部份。有些「記憶」可能是無關痛癢的,例如:忘記了回覆電話;然而,有好些時候,「遺忘」卻是可怕的 ── 例如:目睹了車禍、災難,又或是殺人事件的發生經過。
心理學家Hermann Ebbinghaus是最早對「遺忘」進行研究的學者。在一個以自己為主體的實驗中,Ebbinghaus使用三個沒有意義的音節來對自己的記憶力進行了20分鐘至31天不等的測試。然後,在其著作“Memory: A Contribution to Experimental Psychology”(1885)中發表有關的研究,揭示了「遺忘」與「時間」之間的關係 ── 最初,信息在學習後通常很快便會丟失的;而這丟失的速度又與其學習的方式和重複的頻率等因素有關,也就是說:時間越長,「遺忘」的可能性越大,只是,當我們能夠透過不同的方式重複學習,這些「記憶」還是能夠穩定地儲存下來的。
那麼,何解會「遺忘」?
有心理學家提出「干涉理論」(The Interference Theory)── 舉例:我們要記著一個星期前「某一天」的晚餐所吃過的食物,這可能稍有困難;然而,若只問及我們昨天所吃過的食物,相對來說,也許可以毫不費力地說出來。意思就是:隨著時間的流逝,從「那一天」以後你所吃過所有其他食物的記憶便開始干擾你對「那」一頓晚餐的記憶。這就是「干擾理論」的一個很好的例子。
根據「干擾理論」,「遺忘」是不同記憶互相干擾的結果 ── 舉例:一個普通的上學天發生了甚麼事,可能與之後每一個上學天大致相同,然而,由於它們的近似性,因而發生了「干擾」。
可是,「獨特事件」卻不太可能受到干擾的,因為它是一個「與眾不同」的日子。毋怪乎,自從89年6月4日起,我們都記著這一天。
作為一個「離開了的人」,對於33年前6月4日所發生的事件,筆者仍然有深刻的「記憶」── 軍隊以武力鎮壓與屠殺、無辜者的流血與喪命,甚至其後許多的謊言與掩飾,試問:對這一切,我們那有「遺忘」的可能。雖然我們再沒有機會在維園一同紀念死難者,也許我們面對著各式各樣的「干擾」、叫我們要「忘記」,甚至有人以威嚇的手段製造恐懼、強迫我們「忘記」,然而,這「記憶」仍然沒有被「抹去」的可能。
#寫於33年後香港時間6月4日零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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